2020年,全區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部署要求,著力強化依法科學民主決策,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一、堅持黨的領導,認真履行政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職責
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歷次專題會議對議題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認真學習。自治區主席布小林認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各地區、各部門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明確推進措施,加強調度督辦,推動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有序運行。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召開法治政府建設視頻會議,總結法治政府規劃綱要實施情況,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自治區人民政府黨組召開會議,傳達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研究全區政府系統貫徹落實工作。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法治政府建設督察考評,自治區本級144項法治政府建設任務中,除3項等待頂層設計外,其他任務已全面完成。
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法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是著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全面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定》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的通知》(內政發〔2020〕9號),實施30項具體措施,著力破解阻礙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類問題。二是扎實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與國家和20個區直垂建業務系統完成對接,注冊用戶達1400多萬人,69項高頻事項實現“跨省通辦”。自治區本級政務服務大廳入駐32個部門,可辦理548項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全區120個政務服務大廳實行分領域“一窗通辦”,并將服務鏈條延伸到蘇木鄉鎮、嘎查村兩級。企業開辦“一網通”平臺上線運行,企業開辦時限壓縮至3個工作日內,簡易注銷公告時間由45天縮短為20天。三是推進“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全區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匯聚上報各類監管數據454萬余條。年內各級市場監管相關部門開展“雙隨機”抽查6098批次、跨部門抽查581批次。四是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累計清理各地區、各部門不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臨時性要求154條,出臺10個領域復工復產指導意見。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印發《關于落實疫情防控風險等級調整要求全面推進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內防指電〔2020〕16號),穩步推動復工復產“六大集中行動”。緊扣“六穩”“六?!惫ぷ魅蝿?,推動行政執法由應急管理向支持復工復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轉變。
三、推進行政立法工作,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是提高行政立法質效。2020年,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9件,修改11件,廢止4件;制定政府規章2件,修改3件,廢止6件,依靠良法實現善治。二是推進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各級行政機關圍繞推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貫徹落實《民法典》和野生動物保護工作,開展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清理規范性文件461件,廢止和宣布失效43件;自治區人民政府廢止和宣布失效涉及煤炭資源領域行政文件49件。目前,自治區本級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179項,政府規章106項。
四、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提升政府履職法治化水平
一是完善依法決策機制。修訂公布《內蒙古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48號),出臺《內蒙古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執行責任制規定》(內政發〔2020〕20號),落實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嚴格執行法律顧問制度,健全政府法律專家智庫,進一步提高決策執行質效。二是強化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2020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政府辦公廳制發的509件政策文件(包括行政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和合同協議等)均進行了合法性審核;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均及時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報備率、及時率、規范率均達100%。
五、強化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扎實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扎實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自治區層面僅保留交通運輸和生態環境保護2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盟市執法機構由426支減至144支,旗縣(市、區)由2436支減至852支。二是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工作。開展執法主體清理公布、執法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工作,全面啟用電子版行政執法證件;健全市場監管、公安、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重點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搭建“兩法”銜接信息平臺。三是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體系。修訂出臺《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頒布實施《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公示 執法全過程記錄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44號);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司法廳印發了《關于推行行政指導工作的意見》(內司發〔2020〕46號)和《關于印發<關于建立異地行政執法協助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內司通〔2020〕99號),行政執法和監督的方式進一步改進。四是積極推進基層行政執法。頒布《內蒙古自治區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條例》,在全國率先賦予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自治區人民政府以賦權清單形式將99項執法權力下放基層。
六、強化監督制約,規范政府權力運行
一是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復率達100%。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暢通監督渠道,接受輿論監督。加大對重大政策落實、重大項目實施情況和重大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力度。二是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強化政務公開系統化標準體系建設,編制審定《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規范》等8項地方標準。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召開新聞發布會161場,實現政府新聞發布常態化。升級改版自治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設置自治區本級政策文件庫,發布各類信息近3萬余條。三是主動接受司法監督。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的通知》(內政辦字〔2020〕77號),定期通報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2020年全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較上年提高近一倍,行政訴訟敗訴率降到了16%。
七、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一是積極推進行政復議工作。積極穩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行復議人員資格管理,組建行政復議專家庫,開設行政復議網上工作平臺,年內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辦理案件5217件,其中行政復議案件2633件,同比增長7.6%。二是推動形成“大調解”格局。建立派出所和司法所“兩所聯動”機制,推動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協調聯動,年內共調處矛盾糾紛8.5萬余件,調解成功率為96%。三是加強信訪法治化建設。深入落實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和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的規定要求,強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年內落實領導包案5132件,依法化解2841件。四是全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公共法律服務平臺覆蓋95%的蘇木鄉鎮、嘎查村,為基層群眾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務。編撰完成《漢蒙法律實用大辭典》,填補了國內空白。
八、強化法治培訓教育,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好憲法法律學習宣傳培訓。年內1.7萬多個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共71.9萬人參加網絡在線學法和考試,及格率為79.41%;在“12·4”國家憲法日成功舉辦首屆“司法好聲音”宣講大賽,約130萬名觀眾在線收看直播。二是抓好《民法典》學習宣傳。把《民法典》學習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和各類學校法治教育內容,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學習宣傳。三是深化法治烏蘭牧騎金色普法品牌建設。累計制作法治烏蘭牧騎系列宣傳片300余期,系列動漫劇《小司來了》榮獲中宣部、應急管理部及司法部一等獎。四是深入推進普法工作。圓滿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務,高起點謀劃“八五”普法規劃,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得到全國普法辦的充分肯定。
九、強化督察考核和示范引領,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一是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制定出臺《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依法治區評委專家工作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依法治區辦發〔2020〕13號)、《關于印發<2020年度盟市和自治區直屬單位依法治區考核評價辦法>的通知》(內依法治區辦發〔2020〕17號),組建評委專家庫,進一步提升考評專業性、透明度,圓滿完成年度依法治區考評工作。二是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年內對10個盟市、8個區直部門進行督察,梳理問題清單,建立工作臺賬,持續督促整改。配合完成中央依法治國辦督察組對我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迎檢工作。三是積極推進示范創建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確定5個示范盟市、5個示范部門和20個示范旗縣(市、區),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設。
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發〔2015〕36號)確定的目標任務總體完成,但地區進展不平衡。二是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執行不嚴格,公眾參與度有待提升。三是行政執法中仍存在“重實體輕程序”“重處罰輕糾錯”“一刀切”式執法、運動式執法等問題。四是行政復議工作與促進依法行政、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和源頭治理要求還有差距,行政復議體制改革需繼續加快推進。五是法治化營商環境需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水平還有提升空間。六是部分地區存在法治工作機構不健全、專業人員短缺問題,基層執法隊伍建設、經費保障等與其承擔的職責任務不匹配。
2021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全面對標對表中央要求,強化法治政府第一責任人責任,不斷提升行政立法質量,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機制,著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發揮信息技術手段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應用,確保法治建設重點工作任務落實落細落地,全力推動全區法治政府建設高質量發展。?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是否“確認”跳轉到登錄頁?